各中、小学校:
根据县领导批示,现将班主任津贴执行标准转发给你们,望认真做好测算工作,并于下周一前报教育局人秘股。
附:一、班主任津贴测算标准
二、班主任津贴测算统计表
绥滨县教育局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附:一、班主任津贴测算标准
(一)、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执行同一标准,共分四个档次。即:班级学生数在二十人以下的每月八元;二十一至三十五人的每月十元;三十六至五十人的每月十二元;五十一人以上的每月十四元。其中:两组复式教学班的可按高一个档次的标准发给;三组以上的可高二个档次。
(二)、中等专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后的标准为:班级学生人数在四十人以上的,按下列四个档次发给,班主任教师每周任课时数在五课时以下的每月八元;六至七课时的每月十元;八至九课时的每月十二元;十课时以上的每月十四元。班级学生数不足四十人的按降低一个档次的标准发给。盲聋哑学校(含弱智班)班主任津贴提高后的标准为:班级学生数在十一人以下的每月十元;十二至十四人的每月十二元;十五人以上的每月十四元。
(三)、技工学校的班主任津贴参照中等专业学校的标准执行。